《周礼·春官·司服》:“掌王之吉凶衣服,辨其名物,与其用事。王之吉服,祀昊天上帝,则服大裘而冕,祀五帝亦如之;享先王则衮冕;享先公、饗射则鷩冕;祀四望山川则毳冕;祭社稷五祀则希冕;祭群小祀则玄冕。”
《宋书·礼志五》:“ 秦 除六冕之制,至 汉 明帝 始与诸儒还备古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