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:“凡诸仓应输者有定数,其或改拨他镇者,水次应兑漕粮,即令坐派镇军领兑者给价。”
参见“ 兑运 ”。
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钱穀·米色刁难》:“凡弁丁水次领兑正米之外,例有耗米,又有耗外赠贴,及负重厓驳等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