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编审·总论》:“丁银大有轻重,故届期审丁不可不慎。除新成之丁例令户长举报入册;逃亡老絶,许里递公举,以定开除。”
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编审·总论》:“乡绅供丁多至数十名,青衿亦有十数丁者,每有差徭,里递不敢派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