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,先除;千夫如五大夫;其有罪又减二等;爵得至乐卿。”
裴駰 集解引《汉书音义》:“十爵左庶长以上至十八爵为大庶长也,名乐卿。乐卿者,朝位从九卿,加‘乐’者,别正卿。”
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爵得至乐卿。”
颜师古 注:“乐卿者,武功爵第八等也。言买爵唯得至第八也。此文止论武功爵级,而作注者乃以旧二十等爵解之,失其本意。”
宋 马永卿 《嬾真子》卷一:“自 唐 以来,呼太常卿为乐卿。或云,太常礼乐之司,故有此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