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既葬,见天子,曰类见。”
郑玄 注:“代父受国。类,犹象也。执皮帛,象诸侯之礼见也。其礼亡。”
孔颖达 疏:“此诸侯世子父死,葬毕而见天子礼也。类,象也,言葬后未执玉而执皮帛以象诸侯见,故曰类见。”
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声律》:“概举而推,可以类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