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:“服剑者期於銛利,而不期於墨阳、莫邪;乘马者期於千里,而不期於驊騮緑耳;鼓琴者,期於鸣廉脩营,而不期於滥脇号鐘。”
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·淮南子十九》:“ 刘绩 曰:‘滥脇、号钟,皆古琴名。 梁元帝 《纂要》以为 齐桓公 琴,是也,作蓝胁。’ 念孙 案, 刘 説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