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·宦者传论》:“手握王爵,口含天宪,非復掖廷永巷之职,闺牖房闥之任也。”
亦作“ 口衔天宪 ”。《资治通鉴·汉桓帝永兴元年》:“当今中官近习,窃持国柄,手握王爵,口衔天宪。”
胡三省 注:“天宪,王法也;谓刑戮出於其口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