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元典章·户部七·追征》:“百姓出过首思马匹草料等钱,其有侵借、克落、冒名支请,除事发到官,已承伏者罪遇原免,钱物合无徵给。”
《元典章新集·刑部·杂例》:“诸衙门滥设人等,取受或百姓过付剋落钱物。”
元 无名氏 《陈州粜米》第一折:“现在钦定价,是十两银子一石米,这个数内我们再尅落一毫不得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