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君的引证解释
- 1. 古代妇女的封号。 汉武帝 尊 王太后 母 臧儿 为 平原君 ,为封郡君之始。 唐 代封四品官之妻为郡君,母为郡太君。 宋徽宗 改郡君为淑人、硕人、令人、恭人四等, 明 唯皇室中之女子仍称郡君, 清 唯贝勒之女及亲王侧福晋之女称郡君。
《北齐书·段韶传》:“启求归 朝陵公 ,乞封继母 梁氏 为郡君。”
宋 苏轼 《故龙图阁学士滕公墓志铭》:“娶 李氏 , 唐 御史大夫 栖筠 之后, 晋卿 之女,累封 建安 郡君。”
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话》卷一:“亲王女为和硕格格,汉文称郡主。侧妃生者降二等为郡君。”
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话》卷一:“贝勒女为贝勒多罗格格,称郡君。”
参阅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嫔御命妇》。
- 2. 妓女。
唐 孙棨 《北里志·牙娘》:“ 赵为山 ,每因宴席偏眷牙娘,谓之郡君……他日 为山 自外归,内子谓 为山 曰:‘今日颜色甚悦畅,定应是见郡君也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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