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唐书·杨汉公传》:“ 同州 , 太宗 兴王地,陛下为人子孙,当精择守长付之, 汉公 既以墨败,陛下容可举剧部私贪人?” 宋 曾巩 《张颉知均州制》:“ 岭 之西南, 桂 为剧部。外有溪居海聚之民壤错内属,拊巡填守,詎可属非其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