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佩文韵府·韵府拾遗》卷四九引 唐 戴孚 《广异记》:“ 谢元卿 至 东岳夫人 所居,有异草,叶如芭蕉,花光可以鉴。曰:此金光草也。食之化形灵,元寿与天齐。”
唐 李白 《古风》之七:“愿飡金光草,寿与天齐倾。”
清 赵执信 《弃妇词》:“愿得金光草,与君驻长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