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李心传 《建炎以来繫年要录·绍兴二年六月》:“癸巳,颁 黄庭坚 所书 太宗 御製《戒石铭》於郡县,命长吏刻之庭石,置之座右,以为晨夕之戒。”
宋 张端义 《贵耳集》卷上:“ 泰陵 书《戒石铭》赐郡国曰:‘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,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。’用《蜀檮杌》中所载 孟王 昶 文。”
参见“ 戒石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