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对的引证解释
古人诗文中的一种对仗方法,可分两类:(1)借音为对。即以一句中某字的同音字与另一句中的字相对。如 唐 孟浩然 《裴司士员司户见寻》诗:“厨人具鸡黍,稚子摘杨梅。”
“杨”音同“ 羊 ”,借以与“鸡”相对。又如 唐 刘禹锡 《陋室铭》:“谈笑有鸿儒,往来无白丁。”
“鸿”音同“ 红 ”,借以与“白”相对。(2)借义为对。即一句中的某字有两个以上的意义,诗中用的是甲义,而借其乙义或丙义与另一句中的字相对。如 唐 杜甫 《曲江》诗之二:“酒债寻常行处有,人生七十古来稀。”
诗中“寻常”义为平常,但古时八尺为寻,倍寻为常。此即以其长度单位义与数字“七”、“十”相对。又如 唐 李商隐 《令狐八拾遗绹见招》诗:“ 汉 苑风烟催客梦,云臺洞穴接郊扉。”
诗中“汉”为朝代名,但“汉”又有星汉之义,此即借以与“云”相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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