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杜邺传》:“臣闻 禽息 忧国,碎首不恨; 卞和 献寳,刖足愿之。臣幸得奉直言之詔,无二者之危,敢不极陈!”《新唐书·南蛮传中·南诏下》:“愿留五千兵,累表不报。即极陈 南詔 伺隙久,有十必死状。朝廷昏肆,不省也。”
《明史·赵彦传》:“三年八月召代 董汉儒 为兵部尚书,极陈边将剋餉、役军、虚伍、占马诸弊,因条列综核事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