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西域传赞》:“於是广开 上林 ,穿 昆明池 ,营千门万户之宫,立神明通天之臺,兴造甲乙之帐,落以 随 珠、 和 璧。”
颜师古 注:“其数非一,以甲乙次第名之也。”
参见“ 甲帐 ”。
清 赵翼 《余既答稚存黄金之嘲再作长句报之》:“我将请司甲乙帐,朱出墨入烦记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