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“禁迁葬者与嫁殤者。”
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:“嫁殤者,谓嫁死人也。”
贾公彦 疏:“嫁殤者,生年十九已下而死,死乃嫁之。”
孙诒让 正义:“此谓生时本无昏议,男女两殤,因嫁而合葬之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汉献帝建安十三年》:“ 操 幼子 仓舒 卒, 操 伤惜之甚。司空掾 邴原 女早亡, 操 欲求与 仓舒 合葬, 原 辞曰:‘嫁殤,非礼也。’”
清 张惠言 《江安甫葬铭》:“聘妻 吴氏 ,先二年死,年十有七。 歙 俗嫁殤,以其丧归 江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