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汤显祖 《邯郸记·死窜》:“有驾票在此,跪听宣读。”
《醉醒石》第九回:“奉皇圣旨: 王四 著即会官处决, 阮良 戮尸, 王三 监候处决, 陈大姐 发放寧家。文书房写了驾票,併红本送至刑科,科官签了,校尉齎至刑部。锦衣卫官将犯人绑缚,同刑部官押赴 西角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