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三》:“交子之法,盖有取於 唐 之飞钱。 真宗 时, 张咏 镇 蜀 ,患 蜀 人铁钱重,不便贸易,设质剂之法,一交一緡,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。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,谓之交子。”
《文献通考·钱币二》:“﹝ 宋 ﹞初, 蜀 人以铁钱重,私为券,谓之交子,以便贸易,富人十六户主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