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三》:“ 高宗 绍兴 元年,有司因 婺州 屯兵,请桩办合用钱,而路不通舟,钱重难致。乃造关子付 婺州 ……六年,詔置行在交子务。臣僚言:‘朝廷措置见钱关子,有司寖失本意,改为交子,官无本钱,民何以信?’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