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仪礼·丧服》:“既虞,翦屏柱楣,寝有席,食疏食,水饮,朝一哭、夕一哭而已。”
贾公彦 疏:“今传言既虞,谓九虞、七虞、五虞、三虞之后,乃改旧庐西乡开户,翦去户旁两厢屏之餘草。柱楣者,前梁谓之楣,楣下两头竖柱施梁,乃夹户旁之屏也。”
虞,谓安葬。古者父母初丧,倚木为庐,无柱与楣,上覆草屏,不剪。既葬,乃立柱施楣,剪去屏之馀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