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说郛》卷三二引 宋 范正敏 《遯斋闲览·人事》:“四十年前, 抚州 监酒 范寺成 妻色美而妒, 范 甚宠而惮之。”
《三国演义》第四五回:“公可佩我剑作监酒:今日宴饮,但叙朋友交情;如有提起 曹操 与 东吴 军旅之事者,即斩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