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蔡絛 《铁围山丛谈》卷三:“ 王元泽 奉詔修《三经义》,时 王丞相 介甫 为之提举,盖以相臣之重,所以假命於其子也。”
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自尽》:“前论七杀命案,有真命中之假命,是谓借尸、图赖;自尽命案,有假命中之真命,是谓威逼致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