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节的引证解释
- 1. 假以符节,持节。古代使臣出行,持节为符信,故称。
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遣太僕 王惲 等八人置副,假节,分行天下,览观风俗。”
- 2. 汉 末与 魏 晋 南北朝 时,掌地方军政的官往往加使持节、持节或假节的称号。使持节得诛杀中级以下官吏;持节得杀无官职的人;假节得杀犯军令者。
《后汉书·袁术传》:“ 李傕 入 长安 ,欲结 术 为援,乃授以左将军,假节,封 阳翟侯。”
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;持节杀无官位人,若军事,得与使持节同;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。”
《周书·泉企传》:“ 孝昌 初,又加龙驤将军、假节、防 洛州 别将,寻除 上洛郡 守。”
至 隋 唐 时,持节、假节已有名无实,但仍通称出任刺史、太守为假节。 唐 范摅 《云溪友议》卷四:“及假节 邕交 ,道经 湘口 , 零陵 郑太守史 与 京 同年,远以酒乐相迓。”
- 3. 借用符节。
《战国策·燕策二》:“故假节於 魏王 ,而以身得察於 燕。”
鲍彪 注:“时诸侯不通,出关则以节假之。”
参见“ 符节 ”。
- 4. 虚伪的节操。
《逸周书·官人》:“言行不类,终始相悖,外内不合,虽有假节见行,曰非成质者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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