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归, 质 赐绢一匹, 威 跪曰:“大人清白,不审於何得此绢?” 质 曰:“是俸禄之餘,故以为汝道路粮耳。”
威 始受之。见《三国志·魏志·胡威传》 裴松之 注引 晋 孙盛 《晋阳秋》及《晋书·胡威传》。后以“胡威绢”为父子以清廉互励的典实。 唐 李商隐 《送郑大台文南觐》诗:“君怀一匹 胡威 绢,争拭酬恩泪得乾。”
唐 李商隐 《为柳珪谢京兆公启》之二:“虽才非 张载 ,未刊 剑阁 之铭;而志慕 胡威 ,敢问 荆州 之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