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 李翱 《再请停率修寺观钱状》:“前奉处分云:要与换寺观家人院蒲葵屋,以为火备。”
《宋史·王溥传》:“ 宋 初,以 祚 为使,课民凿井修火备,筑城北隄以御火灾。”
《清史稿·高宗纪一》:“ 乾隆 九年,九月辛未,以 福建 闽县 等县火灾,諭责疆吏不严火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