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 刘恂 《岭表录异》卷中:“野葛,毒草也,俗呼胡蔓草。误食之,则用羊血浆解之。”
宋 沉括 《梦溪补笔谈·药议》:“﹝钩吻﹞ 闽 人呼为吻莽,亦谓之野葛。 岭 南人谓之胡蔓。俗谓断肠草。此草人间至毒之物,不入药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