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宣和博古图》卷十八:“﹝ 汉 虹烛锭﹞高五寸四分,深四寸五分,口径三寸,容四升八合,重四斤八两,三足,铭一十八字。自 三代 至 秦 ,器无斤两之识,此器显其斤重,又字画与 汉 五凤罏款识相类,实 汉 物也……铭曰虹烛者,取其气运如虹之义,殆荐熟食之器,但闕其盖而不完。”
按,铭文十八字为:“ 王氏 铜虹烛锭两辟并重二十二斤四两第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