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朕承 太祖 鸿业,奉宗庙二十五年。”
唐玄宗 《并州置北都制》:“守宗社之大寳,恢中原之鸿业。”
章炳麟 《国故论衡·论式》:“若夫詔书之作,自 文 景 犹近质, 武帝 以后,时称《诗》《书》,润色鸿业,始为诗之流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