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五代史·杂传·刘岳》:“初, 郑餘庆 尝採 唐 士庶吉凶书疏之式,杂以当时家人之礼,为《书仪》两卷……其婚礼亲迎,有女坐壻鞍合髻之説,尤为不经。”
宋 欧阳修 《归田录》卷二:“ 刘岳 《书仪》,婚礼有‘女坐壻之马鞍,父母为之合髻’之礼。”
宋 孟元老 《东京梦华录·娶妇》:“凡娶媳妇……男左女右,留少头髮,二家出疋段、釵子、木梳、头鬚之类,谓之‘合髻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