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曾巩 《齐州谢到任表》:“岂伊儒懦之资,可副浩烦之用。”
清 刘献廷 《广阳杂记》卷三:“然去 瀏 渭 稍远,且多冈阜隔阂,工费浩烦,非此公所能办也。”
《廿载繁华梦》第三十回:“朝廷因连年国费浩烦,且因赔款又重……势不免裁省经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