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食货志下八》:“行者齎货,谓之‘过税’,每千钱算二十;居者市鬻,谓之‘住税’,每千钱算三十,大约如此。”
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二五回:“ 杭州 织造 蔡太师 生辰尺头并家中衣服俱已完备,打成包裹,装了四箱,搭在官船上来家,只少雇夫过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