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朱彧 《萍洲可谈》卷二:“南方大龟长二三尺,介厚而白,造玳瑁器者用以补衬,名曰龟筒。”
《宋史·谢绛传》:“后苑作製玳瑁器,索龟筒於市。龟筒,禁物也,民间不得有,而索不已。”
明 李时珍 《本草纲目·介一·蠵龟》﹝集解﹞引 苏颂 曰:“工人以其甲通明黄色者,煮拍陷瑇瑁为器,谓之龟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