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王守仁 《教条示龙场诸生》:“故凡訐人之短,攻发人之阴私以沽直者,皆不可以言责善。”
明 李贽 《答耿司寇书》:“生非护惜人也,但能攻发吾之过恶,便是吾之师。”
清 俞樾 《茶香室丛钞·孰谓微生高直孙奕说》:“按此説亦佳,不然,则 孔子 转似攻发人之阴私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