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禄的引证解释
- 南北朝 时勋贵、官吏对被役使的“干”收取免役绢作为一种额外俸给,称“干禄”。
《北史·恩幸传·齐诸宦者》:“犹以 波斯 狗为仪同、郡君,分其干禄。”
《资治通鉴·陈宣帝太建七年》:“旧苍头 刘桃枝 等皆开府封王,其餘宦官、 胡 儿、歌舞人、见鬼人、官奴婢等滥得富贵者,殆将万数……乃至狗、马及鹰亦有仪同、郡君之号,有鬭鷄,号开府,皆食其干禄。”
胡三省 注:“干出所部之人,一干输绢十八匹,干身放之。”
- 1. 求福。
《诗·大雅·旱麓》:“岂弟君子,干禄岂弟。”
- 2. 求禄位;求仕进。
《论语·为政》:“ 子张 学干禄。”
《梁书·明山宾传》:“兄 仲璋 婴痼疾,家道屡空, 山宾 乃行干禄。”
《金史·隐逸传序》:“后世干禄者多,其先人尚人之志与叹老嗟卑之心,能去是者鲜矣。”
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书痴》:“非为干禄,实信书中真有金粟。”
鲁迅 《坟·文化偏至论》:“虽兜牟深隐其面,威武若不可陵,而干禄之色,固灼然观于外矣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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