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·宋孝宗乾道九年》:“詔:罢钞法。诸州、军纲盐,并依旧分拨,官般官卖。”
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十四:“又有人焉,曰纲盐曷变行票盐乎?省改捆,省按费,省私耗,省守候,省加派,省缓纳,曷为不行?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四五回:“闻得 两淮 盐额有一千六百九万多引,叫做‘纲盐’。每引大约三百七十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