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地官·小司徒》:“及大比,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、正政事,攷夫屋。”
郑玄 注:“夫三为屋,屋三为井,出地贡者三三相任。”
贾公彦 疏:“一井之内九夫,三夫为屋,是一屋三夫,自相保任,故云‘三三相任’。据井而言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