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则治都鄙:一曰祭祀以驭其神……五曰赋贡以驭其用。”
郑玄 注:“赋,口率出泉也。贡,功也,九职之功所税也。”
陆德明 释文引 晋 干宝 曰:“赋,上之所求於下;贡,下之所纳於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