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非富天下也,为匹夫匹妇復讎也。”
唐 李肇 《唐国史补》卷中:“ 衢州 余 氏子名 长安 ,父叔二人,为同郡 方金 所杀。 长安 八岁自誓,十七乃復讎,大理断死。”
宋 吴处厚 《青箱杂记》卷二:“ 太祖 惊问其故, 潁 曰:‘臣为叔父復讐,非有他也。’” 明 范受益 《寻亲记·报捷》:“拚弃了官,纵杀他,只准復讎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