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:“ 殷 民六族, 条氏 、 徐氏 、 萧氏 、 索氏 、 长勺氏 、 尾勺氏 ,使帅其宗氏,辑其分族,将其丑类,以法则 周公。”
杨伯峻 注:“宗氏,其大宗,即嫡长房之族。分族,其餘小宗之族。”
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今虽 朝 ( 单子 )也不才,有分族於 周。”
韦昭 注:“王之族亲也。”
参见“ 小宗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