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姚廷遴 《历年记》上:“二月,祖母请大伯、二伯分家私。先使次壻 李公繁 将厅内衣橱臺桌俱扛在祖母处,余知大怒,不免费气。”
《歧路灯》第三回:“又向 王氏 道:‘他费气哩!姑娘只管打,我不护短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