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·儒林传下·周泽》:“常卧疾斋宫,其妻哀 泽 老病,闚问所苦。 泽 大怒,以妻干犯斋禁,遂收送詔狱谢罪。”
后因以“犯斋”为典,谓夫妻反目。 宋 黄庭坚 《次韵寄晁以道》:“不闻犯斋收,犹闻画眉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