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兵志六》:“ 熙寧 初, 王安石 变募兵而行保甲,帝从其议……乃詔畿内之民,十家为一保,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;五十家为一大保,选一人为大保长;十大保为一都保,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,又以一人为之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