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以土均之灋,辨五物九等。制天下之地征,以作民职,以令地贡,以敛财赋,以均齐天下之政。”
郑玄 注:“地贡,贡地所生。”
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乃分地职,尊地守,制地贡,颁职事焉。”
郑玄 注:“制地贡谓九职所税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