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传·襄公十九年》:“ 郑子孔 之为政也专,国人患之,乃讨 西宫 之难与 纯门 之师。 子孔 当罪,以其甲及 子革 、 子良氏 之甲守。”
杨伯峻 注:“当罪,古代刑法术语。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‘以其罪名当报之。’” 元 郑廷玉 《后庭花》第二折:“若是受了他买告咱当罪,若是有证见便承伏。”
元 郑廷玉 《后庭花》第二折:“小人并然不敢,若有证见,小人便当罪。”
《管子·问》:“审刑当罪,则人不易讼。”
尹知章 注:“所刑皆当其罪,故人不交相讼。”
《荀子·君子》:“故刑当罪则威,不当罪则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