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诸 刘 为诸侯者,以户多少就五等之差;其为吏者皆罢,待除於家。”
颜师古 注:“罢黜其职,各使退归,而言在家待迁除。”
宋 王安石 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:“其下州县之吏,一月所得,多者钱八九千,少者四五千,以守选、待除、守缺通之,盖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禄,计一月所得,乃实不能及三四千而已。”
宋 胡继宗 《书言故事·仕进》:“称呼待差曰待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