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黄庭内景经·琼室》:“寸田尺宅可治生。”
宋 苏轼 《赠王仲素寺丞》诗:“尺宅自足芘,寸田有餘畦。”
李厚 注:“两眉间为上丹田,心为絳宫田,脐下三寸为下丹田。”
《黄庭内景经·琼室》“寸田尺宅” 梁丘子 注:“谓三丹田之宅各方一寸,故曰寸田。……经云‘寸田尺宅’,彼尺宅谓面也。”
清 汪中 《经旧苑吊马守贞文》:“余单家孤子,寸田尺宅,无以治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