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·列女传·曹世叔妻》:“夫为夫妇者,义以和亲,恩以好合,楚挞既行,何义之存?” 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教子》:“凡人不能教子女者,亦非欲陷其罪恶……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。”
唐 白行简 《李娃传》:“月餘,手足不能自举,其楚挞之处皆溃烂,秽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