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穀梁传·定公四年》:“坏宗庙,徙陈器,挞 平王 之墓。”
范宁 注引 郑嗣 曰:“陈器,乐县也……言 吴 人坏 楚 宗庙,徙其乐器,鞭其君之尸。”
《礼记·丧服小记》:“陈器之道,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,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。”
《管子·立政》:“饮食有量,衣服有制,宫室有度,六畜人徒有数,舟车陈器有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