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本《论语·子路》:“子曰:‘苟有用我者,朞月而已可也,三年有成。’” 朱熹 集注:“有成,治功成也。”
《旧唐书·宣宗纪》:“ 贞元 年中,屡下明詔,县令五考,方得改移。近者因循,都不遵守,诸州或得三考,畿府罕及二年,以此字人,若为成政……自今须满三十六箇月,永为常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