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 代,各郡每年遣使进京报告郡政及财经情况,称为上计吏。后世袭 汉 制,改称朝集使。《旧唐书·太宗纪下》:“ 贞观 五年正月癸未,朝集使请封禪。”
《资治通鉴·陈宣帝太建十三年》:“帝谓诸州朝集使曰:‘ 房恭懿 志存体国,爱养我民,此乃上天宗庙之所祐……卿等宜师范之。’” 胡三省 注:“《隋志》:每元会,诸州悉遣使赴京师朝集,谓之朝集使。”
参阅 宋 王应麟 《汉志考》。